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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法院:法槌敲响明纪法 当庭宣判警人心
王欣婷 张竞文
日期:2026年04月16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高效审理、当庭宣判,以“当庭裁判”的鲜明姿态,传递司法温度与法律威严,筑牢全民交通安全法治防线。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法徽熠熠,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秩序井然,旁听群众有序就座,全程见证司法公正的全过程。“现在开庭!”随着承办法官于琦敲响法槌,案件审理正式启动。被告人李某波饮酒后漠视道路安全,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公共道路行驶,在他人家中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酒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整个庭审流程规范严谨、层次清晰,严格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有序推进。李某波对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官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某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深刻忏悔自身行为,承诺以自身经历警示他人。

当庭宣判是司法公正的直观体现,更是高效普法的生动实践。此次案件的快速当庭宣判,正是德惠法院刑事庭推动当庭宣判落地见效的具体缩影。为切实强化当庭宣判实效,刑事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纳入当庭宣判范围,推动当庭宣判落地见效;庭前精心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聚焦案件焦点、重点,精准推进审理进程。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将当庭宣判与释法明理紧密结合,庭后对裁判结果当场答疑,既增强司法透明度,又促进服判息诉,进一步彰显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塑造司法公信力,更以“宣判即警示”的方式,传递德惠法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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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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