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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 暴力抗法不可取!袭警罪的那些“雷区”你必须知道
王欣婷
日期:2026年01月26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袭警罪

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这里强调“暴力袭击”,即通过殴打、撕咬、拉扯、抢夺警械等对人民警察人身实施的有形力行为,且人民警察必须处于“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状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常生活中我们应怎么做?

维护执法权威,依法配合与申诉:需自觉维护警察执法权威,遇警察执行公务时,应主动配合、如实答复问询,严禁故意阻碍或抗拒执法。若对执法行为存异议,需通过合法渠道申诉反映,切勿以暴力方式对抗。

理性处置分歧,合法留存证据维权:面对执法过程中的矛盾或不满,应保持理性克制,避免情绪过激。不使用侮辱性言辞,不实施人身攻击,更严禁采取暴力行为。可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证据,事后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复议。

学习执法规范,明确权责共护秩序:公民应主动学习警察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警察执法权限与程序,知晓自身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更好配合执法工作,共同维护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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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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