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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成功调解了五起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化解矛盾,收获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案件回顾:2015年,孙某雇佣五名工人从事某工程劳务工作,完工后拖欠五名工人劳务费。2016年,经德惠市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孙某给五名工人分别出具欠条,但未写明还款时间。2024年,五名工人依据欠条分别起诉孙某索要劳务费,德惠法院依法支持了五名工人的诉讼请求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孙某未履行判决内容,五名工人未申请执行。2025年,孙某主张五枚欠条已过诉讼时效,对五起案件向德惠法院申请再审。 调解经过:收到再审申请后,承办法官刘悦驰仔细研读案件信息,发现欠条为该案焦点,因欠条未写明还款时间,五名工人可随时主张还款,并未超过诉讼时效。了解这一情况后,刘悦驰积极与再审申请人孙某沟通,告知其相关情况。在获得孙某的认可后,刘悦驰立即组织孙某和五名工人当庭进行一对一调解,通过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与积极引导,各方就涉案金额达成一致,孙某当庭转账履行了还款义务,五名工人收到了劳务费并出具收条,孙某撤回再审申请。至此,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接下来,德惠法院将继续总结调解经验,创新调解方法,持续推进审执一体化,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价值导向,在审判阶段融入执行思维,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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