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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城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相邻排水纠纷,通过现场勘验厘清事实、释法明理促成调解,既帮林农葛某守住了合法权益,也让企业认清了责任边界,实实在在把矛盾化解在了“家门口”。 林地突遭“水患”林农维权讨公道 原告葛某自家林地的杨树已栽植20余年,在他的悉心管护下,如今早已枝繁叶茂、一片生机勃勃。可不久前,葛某发现林地积水严重,400余棵杨树陆续出现树叶枯黄、根系腐烂的问题,长势岌岌可危。经了解,被告某公司在葛某林地附近开展工程施工,为施工需要,某公司将沟渠内积水抽排至与葛某林地相隔的草地,现场仍横放着排水所用的管子,未曾想积水顺势漫入林地,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葛某又急又气,多次与公司协商,对方却坚称“取水地距离林地甚远,树木死亡与取水没关系”。协商无果,葛某为讨公道,遂将公司诉至法院。
企业不认责法官实地勘查“找真相” 庭审中,公司极力抗辩,坚持认为取水地与林地距离较远,提水行为和林木死亡“八竿子打不着”,只同意以“人道主义”给予部分补偿。 为查明案件关键事实,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双方奔赴林地开展现场勘验:不仅逐一清点受损林木数量、查看林木生长状态,还仔细追溯提水管道走向,细致勘察林地积水痕迹。通过实地核查发现,葛某林地相对于周边土地地势低洼,某公司提水作业导致水流顺势漫入林地的客观情况得以明确,为后续纠纷化解筑牢了事实基础。 多轮调解化分歧赔偿到位解“心结” 在掌握现场勘验的客观事实后,法官趁热打铁,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公司阐明生产经营需兼顾相邻权益的法律要义,分析主动解决纠纷对企业信誉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引导葛某结合林木实际损失,合理主张权益。起初各执一词的双方,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和反复沟通下,终于卸下“防备”。公司从最初的“人道主义补偿”认知,逐步转变为认可纠纷解决的合理性;葛某也在调解中理性对待损失主张。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给付葛某林地赔偿款。至此,这起因提水作业引发的相邻排水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白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法官走出“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主动下沉到现场查实情、辨是非,用实地勘验厘清争议根源、以释法明理消融双方分歧,最终让这起因“水患”陷入僵局的纠纷,迎来了“枯木逢春”的司法化解局。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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