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郭家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当场履行义务并返还相关证件。 简要案情 早期,刘某与老伴由大女婿马某赡养,遂刘某将其名下的地交由马某使用耕种。后期,刘某老伴去世,马某为其办理丧葬事宜后,刘某变更为由小女儿刘某赡养。由于赡养人变更,刘某便打算将自己名下的地给小女儿耕种,但马某认为其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从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权利,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最终诉至德惠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调解经过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陈迎超深入了解了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诉求,通过耐心细致地沟通发现双方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而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理解。陈迎超深知此案不仅关乎土地权属,更涉及亲情修复,遂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陈迎超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两人沟通,耐心倾听诉求,从法理与情理出发,劝说各方以和为贵。不仅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和需求。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9000元作为承包费,且当场返还了相关证件。 从柔性调解到规范交易,从个案审判到执行到位,让案件从“一案结”到“多案消”。接下来,郭家法庭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妥善化解纠纷矛盾,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