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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引纠纷 当庭调解护权益
日期:2023年05月29日 来源:

为创建文明村镇,提升村庄“颜值”,舒兰市某村委会与桦甸市某农民画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民画公司)签订了墙体彩绘工程合同。谁知工程已按时完工近两年,可部分工程款却迟迟未到账。无奈之下,农民画公司只能将该村委会告上法院,请求给付剩余工程款。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农民画公司与该村委会承揽合同纠纷案,并当庭达成调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7月,农民画公司和某村委会签订《墙体彩绘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将该村民房及路边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围墙进行彩绘,以每平方米240元的价格承包给农民画公司,工期为20天。同时,约定该村委会在工程结束后两个月内支付5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2021年末一次性结清。

2021年8月,整个彩绘工程完工后,双方通过微信确定总工程量为784.09平方米,总工程款为18万余元。经农民画公司多次索要,该村委会分两次支付9万元工程款,仍拖欠9万余元工程款未支付。今年4月,农民画公司向桦甸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书。5月,桦甸法院开庭进行公开审理,桦甸检察院检察长和检察员出庭并发表支持起诉意见。

在公开审理的过程中,该村委会也承认合同的真实性以及拖欠工程款的事实,但目前上级拨给的工程款项未全部到账,立即给付确有困难。桦甸检察院表示,桦甸农民画是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村委会的违约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农民画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的人员构成非常特殊,不光是农民画家,更有十几位残疾人画家和妇女等群体,公司发展非常不容易,村委会应当依法履行支付义务。

法官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现场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推动双方积极沟通。村委会表示,已经积极筹措资金,最晚在9月末将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农民画公司也表示,愿意放弃庭前主张的剩余工程款利息,只支付本金即可。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接下来,桦甸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非遗的传承人、劳动者、产业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更精准、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助力非遗文化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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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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