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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下班之际,蛟河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海军携诉前调解组冒着严寒驱车前往某小区走访该小区业主。此次利用下班时间走访意在为该小区物业与业主搭建调解平台,促使双方心平气和交流,从而解决物业纠纷问题。 考虑到业主们白天要工作,张法官便利用下班时间走访该小区,面对面解决业主所反映的问题。对于业主集中反映的典型性问题,物业工作人员在旁给予明确答复,双方开诚布公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对于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责令物业做出改正,并辅以实际行动。双方当事人都为法官下班时间上门调解行为所感动,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此次走访的10户业主,共有6户第二日便交齐了物业费,剩余业主也纷纷表示会将物业费补齐。 通过走访,使法官在了解物业服务工作的同时,就《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适用与业主进行了沟通与讲解:物业服务是一个动态服务,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和谐秩序的创建需要全体业主、物业公司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当物业服务不到位或者缺失时,切忌以不交物业费来对抗,拒交物业费会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有损其他正常缴费业主的权益,权利的行使须得通过正当途径来实现。 同时,针对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法官督促该物业公司人员认真记载,并及时予以维修、完善物业服务。此次走访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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