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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的调解室里,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愁容满面……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楼上漏水,楼下遭淹而产生的邻里纠纷。在先行调解过程中,由于被告的不配合,导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通过社区了解到被告家中具体情况后,调转调解方向,将被告妻子作为案件新的切入点,让其在调解中充当“调和剂”的角色,使被告能够正确面对纠纷并予以配合,从而使调解工作能够继续进行。通过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机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并且上门勘察,找出漏水点,在事实面前,使得被告赵某无力辩解而承认事实。最终,被告同意立即修复漏水管道并愿意赔偿张某因此次漏水带来的损失3000元。此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通过先行调解,即时履行,同步实现化解纠纷与落实案款的双重效果,既彰显了司法的“速度”和“温度”,又有效防止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升级,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涉邻里案件无大小,桩桩件件系民生。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运用法理、事理、情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让辖区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初审:郭小宇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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