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欠款数额虽小,却足足拖欠了十年之久,直到诉至法院才得以解决。 2014年,李某到原告彭某的店里购买轮胎共计7000元,由于当时没有足够的钱支付,二人签下欠条,约定事后付清。可之后在彭某的反复催要之下,直至2017年,李某也只还了其中的2000元,之后李某去世,彭某只得向其妻子刘某索要欠款,刘某开始还表示会替丈夫偿还欠款,可之后却不再接听电话,甚至直接将彭某电话拉黑,彭某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偿还剩余的5000元欠款。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联系到被告刘某,希望她可以主动偿还欠款,一方面本案的事实非常清楚,欠款早晚需要偿还,另一方面,也没有必要因为5000元成为被告。令人意外的是,多年不肯还款的刘某,在听了承办法官讲述的利弊之后,竟然立刻决定偿还欠款,并申请法院联系原告现场还款。还款当日,刘某主动向彭某道歉,表示自己之前因为丈夫去世的原因心情不好,所以才一直不愿意还款,希望彭某可以谅解,而彭某对此也表示理解,在收到欠款后便申请了撤诉。一场持续十年的纠纷就此得以解决。 初审:郭小宇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