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众公证处前身为长春市南关区公证处,1986年1月成立,2006年8月更名为长春市民众公证处,作为省内成立较早的公证处之一,多年来一直服务于当地群众与经济发展。它隶属于长春市南关区司法局,是公益二类自筹自支事业单位。 2022年是民众公证处发展的重要节点。经过30余载的积累沉淀,公证处厚积薄发,焕新发展,从原址迁至大经路东方商务中心一楼和六楼,新址办公面积1000余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宽敞明亮,硬件设施和设备也更加完善。同时在南关区全安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等地设点,将服务延伸到百姓家门口。 民众公证处始终秉持 “公正、专业、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在经济保障、社会治理、涉外事务等方面服务百姓,目前已与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建立了相互支持的合作关系,并将继续深化司法辅助、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化管理等业务领域,未来民众公证处将向更深层次、更广阔的领域发展,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