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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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法院:全流程化解涉农纠纷护春耕促振兴
日期:2026年04月20日 来源:

4月17日,抚松县法院民事庭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及时启动“调解优先+实地勘察+多元联动”全流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终,在法官与村干部的参与调解下,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春耕生产扫清纠纷障碍,司法守护乡村振兴。

原被告及第三人均系亲属关系。早在2006年,三方自愿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由被告经营管理原告名下的房屋及土地。合同到期后,因涉及房屋翻新增值补偿、土地返还界限等核心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昔日亲情被利益隔阂取代,矛盾激化,最终诉至法院。

眼瞅着春播农忙在即,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在庭前、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期间又考虑到涉案土地、房屋现状直接关系争议焦点,多次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详细查看土地四至、房屋结构及翻新情况,全面掌握案件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调解有据。

“马上种地了,你们两家的事儿今天就得解决,村里也不能成天为了你们的事儿不干别的了!”“是啊!你们的事儿让村干部没少操心,就别互相为难了。”最终,在法官与村干部的合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涉案土地返还原告,并支付原告相应房屋补偿款,并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当场完成交付,积压许久的矛盾纠纷得以彻底化解,亲属关系重归于好。

“基层治理中大多是家长里短、邻里土地等看似一些‘小事’,其实每一件‘小事’都关乎着百姓切身利益,连着农业生产与农民收成,如果这类案件办不好将直接影响民生和谐稳定……”。承办法官徐艳凤表示。

通过法官全流程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是抚松法院积极打造“法护山水·红映参乡”党建品牌的一个缩影。审判实践中,法官结合乡情、民情,灵活办案方式方法,适时采取“联动解分”机制,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农民生案件,以司法之力护航春耕生产,助力乡村振兴。


(吉林城乡网)

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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