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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握拳”到“握手”,长岭法院暖心调解守护“少年的你”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来源:

当未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升级为法律纠纷,如何既维护权益又守护孩子成长?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前七号人民法庭审结的一起未成年人身体权纠纷案件,用温情调解给出了答案。

案件回顾

2023年10月,长岭县某中学的三名学生李某、董某和赵某因日常琐事在校内发生冲突,导致李某受伤,随后接受治疗,李某家长多次要求董某和赵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均被各种理由推脱。2025年10月,李某将董某、赵某及其双方监护人一同诉至长岭法院。

法官析案

受案后,承办法官吴昕昕首先仔细核对案件细节,确认冲突经过、伤情诊断及费用支出等核心事实,确保对案情了然于胸。吴昕昕深知,未成年人之间的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加剧双方矛盾,更可能给孩子们的心理留下阴影。因此,她并未简单追求“一判了之”,而是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聚焦矛盾根源,用耐心与专业推动纠纷化解。

庭审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且监护人对事实无异议,吴昕昕主动发挥调解主导作用,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方的诉求,理解其因孩子受伤产生的焦虑与担心,细致核实各项损失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与被告方监护人充分沟通,向其释明未成年人侵权后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受伤学生及家长的心情。结合案件事实,吴昕昕积极协调双方协商支付方案,最终促成达成一致协议:董某与监护人共同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9737.12元;赵某与监护人共同赔偿1000元。

护“未”成长,任重道远。未来,长岭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用温情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吉林城乡网)

责任编辑:张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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