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原告刘某与被告武某某原为夫妻,这场因昔日情分产生的借贷纠葛,最终在法院的温情调解下圆满化解,让双方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刘某与武某某于2015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原本各自开启新生活的二人,却因一笔借款再度产生交集。2016年,离婚后的第二年,武某某因个人事宜向刘某提出借款208000元的请求。念及昔日的夫妻情分,刘某心软伸出援手,将钱款借给了武某某。然而借款到期后,武某某却因多种原因迟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多次上门催要均无果,无奈之下,只得将前夫武某某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昔日枕边人最终对簿公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了解案件始末,考虑到双方曾有深厚的夫妻感情基础,婚姻关系虽已结束,但不应让借贷矛盾进一步激化,酿成难以化解的积怨。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从根源上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决定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力求通过温情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巧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沟通方式,耐心开展调解工作。面对原告刘某,法官认真倾听其诉求,对其多年追讨欠款的辛酸与不易表示充分理解;面对被告武某某,法官则细致释明法理、讲清利害关系,引导其正视借款事实,主动承担还款责任。法官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出发,既向双方强调了诚信立身的重要性,也提醒二人珍惜曾经的夫妻情谊,多一份理解与包容。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和悉心劝解下,武某某终于正视问题,坦言虽与刘某早已离婚,但借款事实确凿,这笔欠款绝无推诿耍赖的道理,只是目前自身经济状况确实困难,希望能分期偿还欠款。而原告刘某也念及旧情,在了解到武某某的实际难处后,选择体谅包容,同意在还款期限上作出让步。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武某某承诺将按照约定时间,分批次向刘某偿还全部借款208000元。至此,这起跨越数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一场剑拔弩张的诉讼,最终以温情和解收尾。
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既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办案效率,也生动诠释了“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传统美德。婚姻关系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情义的彻底断绝,面对经济纠纷,若双方都能多一份理解与担当,少一份计较与推诿,便能避免因借贷反目成仇,为彼此的过往画上体面的句号,也为各自的未来生活留下一份尊重与祝福。
初审:郭小宇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吉林城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