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巩固提升长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管理,明确保护责任,强化社会宣传,长白县圆满完成县域内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牌安装工作。 本次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牌安装工作共持续了6天,在县文物保护中心人员的分工协作下,安装队员们克服了文物保护单位地处山区、点位分散、道路崎岖的不利条件,逐一前往新房子镇、八道沟镇、宝泉山镇等八个乡镇的文物点位,核对文物信息、确定立牌位置、固定标识牌,确保每一块标识牌都安装在醒目且不破坏文物本体的位置。标识牌内容清晰标注文物名称、保护级别、公布机关、公布日期及文物简介,做到“一牌一标识、一处一规范”,为每一处文保单位树立起“法定身份牌”。
本次安装共完成了全县8处市级、5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标识牌设立,实现了长白县县级及以上文保单位标识牌的全覆盖。立牌明界不仅明确了文物保护的范围与责任,更向当地群众直观宣传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为长白县后续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长期以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物保护中心常态化开展县域文物巡查与宣传普及工作,全力守护这份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此次标识牌的安装,不仅补齐了文保单位保护标识短板,更搭建起“标识清晰、边界明确、责任到位”的保护体系,为后续文物日常管护、研究阐释及合理利用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物保护中心将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文保单位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紧盯消防安全、巡查管护等重点环节,持续夯实文物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守护好县内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初审:郭小宇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