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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梅河口十条政策支持返乡入乡创业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隋二龙
日期:2022年05月18日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为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城市,以此推进全市“双万双千双百双十”工程,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过上更美好生活,5月17日,梅河口市委、市政府推出十条扶持政策!

一、大学生返乡入乡创业扶持政策

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梅河新区乡村振兴创业人才,由梅河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政府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才提供10万元、为期3年的担保贷款,由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负责贴息。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负责大学生返乡入乡创业相关政策的落实 。优秀人才选任到村党组织任职,满2—3年后经乡镇党委推荐、组织部考核确认优秀的,在新区事业编制招录中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每年将从招聘的返乡入乡大学生中,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新招聘的返乡入乡大学生由各乡镇统一安排食宿。

二、返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

返乡创业人员经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与返乡入乡大学生享受同等创业扶持政策。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梅河口首次使用本人身份创办小微型市场主体且正常运营1年、年营业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5000元。

三、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扶持政策

鼓励城市户籍入乡创业人员(乡贤)带着资本入乡,投资农村项目,与村集体、农民合作创办市场主体、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与返乡入乡大学生享受同等创业扶持政策。

四、域外人员来梅入乡创业扶持政策

域外来梅入乡创业人员经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与返乡入乡大学生享受同等创业扶持政策。

五、领导干部带头入乡创业扶持政策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推动工商资本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同时,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对于投资10万元以上的,比照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按照10万元贷款贴息额度给予补助。

六、返乡入乡创业奖励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被评选为“返乡入乡创业之星”的,每人发放一定数额奖补资金;创办市场主体被评选为市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5万—10万元奖补资金,被评选为市、省、国家创业创新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50万元资金奖补。

七、税收贡献激励政策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乡贤回乡创办个体工商户及企业的,对其5年内财政贡献额,由政府全额返还给经营主体。

八、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享受《关于全市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梅办发〔2022〕11号)中关于肉牛养殖、棚膜建设、品牌笨鸡养殖、生猪养殖等扶持政策。

九、蔬菜种植扶持政策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享受2022年4月21日梅河新区党工委、梅河口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确定的蔬菜保底收购、仓储设施建设等相关扶持政策;同时,享受庭院经济补助政策。

十、蔬菜种植专业人才激励政策

对于从域外引进的蔬菜种植专业人才,包括梅河口籍种植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执行此政策。一是人才评选方面。每年评选“蔬菜种植十大乡土专家”荣誉称号,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二是贷款扶持方面。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提供最高10万元的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三是项目建设方面。对于投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按照“先建后补、递增补助”的方式进行补贴,上限不超过项目建设总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四是人才服务方面。与引进的域外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入学、家属安置、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据了解,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用期2年,由梅河口市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本政策与梅河口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农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人才或项目的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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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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