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共建和谐生态林区”为主题的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向辖区内林业局的广大职工及村民发放宣传单、扬声器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在松林广场,干警通过详细讲解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捕杀野生动物不仅会产生相关生物链反应,造成严重生态后果,还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既要受到刑事处罚,又要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乱食野生动物还会造成严重的传染疾病等危害。 同时,法官干警通过广泛地宣传并强调,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经济价值。通过本次送法进林区活动,广大林区职工、村民提高了自身的社会意识与法律意识,使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和社会各界的赞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