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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府院联动”机制
李洪利 记者 郭小宇
日期:2020年03月16日 来源:

3月13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府院联动”工作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太范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太范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府院联动机制相关要求,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合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要发挥主责主业,深入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从合法、合理的角度出发,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二是要提高法治保障,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效率,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建立日常性府院联络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沟通交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会议还进一步学习领会了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张太范对全市法院下步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以执法办案为要务,在保持成绩的同时,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面夯实发展基础。二是各基层法院要尽快完成诉讼服务中心的改造工作,建立健全诉讼服务与诉前调解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三是要加强行政案件诉前调节和诉源治理工作,力争提前完成上级法院提出的案件数量5%的拐点。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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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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