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姓名:姜万德,房屋坐落位于东丰县拉拉河镇福安村一组,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东拉字第025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 东拉集用(90)字第2160号,用地面积:27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98平方米,用途: 住宅,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丢失,特此声明。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于晓明:
本局于2025年12月24日依法向你作出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内容是:“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姓名:于晓明,性别:男,1965年12月9日出生,住梨树县梨树镇兴旺小区C2号楼西6单元516室公租房,身份证号码:220322196512090015。你于2015年2月4日与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梨树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了位于梨树县梨树镇兴旺小区C2号楼西6单元516室公租房。按照合同约定,你作为承租人应按期缴纳租金。经查,从承租期内,你于2022年10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你已连续欠缴租金6个月以上,共计欠缴租金人民币6872元。为此,本局特向你发此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自收到本催告局之日起10日内前往梨树县住房保障中心结清欠缴的房屋租金人民币6872元,并同时告知你欠缴租金超过六个月的,我局将收回租给你的位于梨树县梨树镇兴旺小区C2号楼西6单元516室公租房,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24日。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瀚召 联系电话:15204471110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13278030055
联系地址:梨树县树勤小区房产楼4楼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王成福:
本局于2025年12月24日依法向你作出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内容是:“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姓名:王成福,性别:男,1953年11月22日出生,住梨树县梨树镇惠心小区10号楼6单元318室公租房,身份证号码:220322195311222216。你于2017年10月17日与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梨树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了位于梨树县梨树镇惠心小区10号楼6单元318室公租房。按照合同约定,你作为承租人应按期缴纳租金。经查,从承租期内,你于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你已连续欠缴租金6个月以上,共计欠缴租金人民币2948元。为此,本局特向你发此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自收到本催告局之日起10日内前往梨树县住房保障中心结清欠缴的房屋租金人民币2948元,并同时告知你欠缴租金超过六个月的,我局将收回租给你的位于梨树县梨树镇惠心小区10号楼6单元318室公租房,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24日。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瀚召 联系电话:15204471110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13278030055
联系地址:梨树县树勤小区房产楼4楼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