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小宇 报道 12月26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依法管边保稳定·聚力兴边促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于2025年12月4日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边境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
此次《条例》修订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省人大常委会将其纳入重点立法计划,联合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单位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涉边部门、边境地区政府及法律专家意见,历经多轮修改完善形成草案审议稿,充分凝聚各方共识,保障了《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修订后的《条例》涵盖总则、国界管理、边境地区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个章节,核心聚焦“安全防控、治理效能、民生保障、执法规范”四大版块。在健全治理体系方面,首次确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边境管理原则,细化边防统筹协调机构、移民管理机构、外事部门、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职责,明确边境地区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配合义务,构建“部门主导、基层协同、全域覆盖”的责任体系,强化内外协作联动。
在严守国界底线方面,《条例》明确界标、边防基础设施受法律严格保护,规范界江(湖)与边境前沿地带管理,要求边境前沿地带修建相关设施需审核批准,同时防范非法越界、擅自越过拦阻设施等风险行为,规范边境地区无人机操控管理,筑牢边境安全屏障。
聚焦民生发展,《条例》将边境管理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通过培育特色产业、加强口岸建设、优化通关流程增强发展活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外出人员返乡居住、鼓励外来人员落户边境,实现“守边”与“兴边”有机结合;加强边境管理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全民守边护边的良好氛围。
在执法规范方面,《条例》细化违法处罚标准,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警告+罚款”的梯度化处罚模式,同时衔接《陆地国界法》等上位法律规定,明确执法主体权限,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保障执法公正。
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将把《条例》宣传贯彻作为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普法宣传,让《条例》走进边境乡村、走进群众心中,切实发挥《条例》在统筹边境安全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完善边境治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为吉林省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全文详见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