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小宇 报道 9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最新进展情况和我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新闻发布会首先通报1-8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1-8月,全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2.7%,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微克/立方米。1-8月,全省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5.3%,同比持平,无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
据介绍,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吉林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助力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全省14个中省直部门单位,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方案》立足吉林省碳足迹工作实际,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急用先行、凸显特色,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聚焦碳足迹体系建设主要内容,提出两个阶段性工作目标,即到2027年,出台一批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鼓励引导汽车、轨道交通、钢铁、水泥、石化、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医药等出口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碳足迹核算,组织开展全省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核算报送工作,初步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及分级管理制度,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到2030年,全省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得到广泛推行,强化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运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分级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建立,特色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多边互认,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全面形成。
《方案》围绕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鼓励重点行业和产品开展碳足迹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健全保障体系等5个方面,明确14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积极参与碳足迹核算和分级管理规则制定、扩充完善省级产品碳足迹因子、落实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探索开展碳足迹信息披露工作、强化政策支持与协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加强产品碳足迹人才培养、规范产品碳足迹专业服务、强化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推进产品碳足迹交流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等,以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之后介绍我省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重新修订的《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截至2024年底,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全面完成预案修订与备案,实现省、市、县三级预案体系统筹衔接、协同发力。
我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环境应急思路,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近年来,先后组织涉铊企业、化工园区、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等专项排查行动,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风险防范制度落地见效。今年4月以来,我省聚焦52家重大风险源企业、99座尾矿库和22个化工园区,组织开展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紧抓全省环境应急战线能力水平建设,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已累计培训基层环境应急管理及技术人员148人次,通过理论授课、方案推演、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推动“纸上知识”转为“手上功夫”,全面提升基层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实战本领。坚持“以练为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每年汛期前,省生态环境厅都会组织各地更新环境风险源和应急物资企业信息,完善全省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并推动资源共享,确保应急状态下物资快速调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障应急指令和信息畅通。
“十四五”以来,已完成省内全部重点河流(共计53条)的“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实现100%覆盖率,全省重点河流均完成了环境应急准备“一张图”的目标。
近年来,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连续15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