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辉南县团林镇合作村连兴屯赵光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220523108210040020J,声明作废。
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刘喆 身份证号:220322198806060718。对坐落于梨树县西街吉新花园楼106.206室的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产权证号:吉(2019)梨树县不动产权第0001091号。规划用途:经营。面积171.72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
遗失声明
辉南县团林镇兴安村张家街屯朱德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220523108202120008J,声明作废。
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生态大街东侧,安平西路南侧(富豪绿都二期)不动产登记:
刘美鑫,B5号楼4单元8层东侧;王金付、杨亚新,B1号8单元3层西侧;
刘振宝,B5号楼3单元13层西侧;张楠、任壮,B5号楼3单元10层西侧;
孙艳敏,B5号楼1单元15层西侧; 李玉英、杨双,B5号楼2单元9层东侧;
马桂荣,B5号楼1单元5层东侧;彭喜瑞、王爽,B5号楼2单元3层东侧;
刘淑珍,B5号楼1单元9层西侧;孙一男、滕雪,B2号楼2单元5层东侧;
张洪彦,B2号楼2单元6层东侧;张波、王建平,B2号楼1单元1层西侧;
邓伟,B5号楼1单元9层东侧;支开平,B2号楼2单元6层西侧;
许云志,B2号楼1单元6层西侧;崔丽波,B5号楼2单元4层东侧;
崔丽波,B5号楼2单元5层东侧;徐辉,B2号楼1单元6层东侧;
王媛媛,B5号楼1单元2层西侧;王泽刚,B5号楼2单元6层东侧;
韩竹、高歌,B1号楼7单元1层东侧;韩竹、高歌,B2号楼1单元1层东侧;
吴爽、刘琦,B5号楼3单元10层东侧;孙洪海、刘秀东,B5号楼1单元15层东侧;齐双喜、王小兰,B5号楼1单元4层西侧;王金宝、孙丽,B5号楼1单元12层东侧;孙宝军、杨亚丽,B5号楼1单元3层西侧;岳 雷、李琳琳,B4号楼2单元5层东侧;刘永兵、包秀苹,B5号楼1单元10层西侧;吕 越、战智旋,B5号楼3单元8层东侧;张玉金、东秀荣,B5号楼1单元8层西侧;陈广民、王淑兰,B5号楼1单元5层西侧;孙士超、于春华,B5号楼2单元11层东侧;孙喜君,B5号楼2单元10层东侧。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