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建设街文明路(鹏凤小区)东区不动产登记:
李佳,A6号楼5单元16层东:刘鑫,A7-8号楼2单元2层东;丛春雨,A7-8号楼4单元15层西;尤佳丽,A7-8号楼4单元15层东;郑勇、黄红菊A7-8号楼4单元13层东;宋安奇,A7-8号楼3单元2层东:张宇轩,B1号楼4单元6层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11日
遗失声明
赵进林所持有的地方国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宝泉山参场开具的珍珠草收据票据,票据号为NO.024196,票据金额为壹佰柒拾陆元整(176.00)元。由于保管不善,原件丢失,特此声明原件申请作废。
遗失声明
赵进林所持有的地方国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宝泉山参场开具的珍珠草证据票据,票据号为NO.135206,票据金额为伍仟玖佰陆拾元整(5960.00)元。由于保管不善,原件丢失,特此声明原件申请作废。
遗失声明
赵进林所持有的地方国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宝泉山参场开具的珍珠草收据票据,票据号为NO. 023214,票据金额为壹佰零肆元整(104.00)元。由于保管不善,原件丢失,特此声明原件申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