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等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技术指引(2025版)〉的函》有关要求,我省2025年将在部分县份开展保护性耕作“高质多补”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试点工作指南如下。
一、试点原则
牢牢把握保护性耕作“多覆盖、少动土”的核心技术要求,按照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稳产增产、节本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保护性耕作应用范围,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提升保护性耕作实施质量,促进保护性耕作技术提档升级。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范围。选择中西部平原地区,基础条件好的县(市、区)开展试点。经各地自主申报,专家论证,确定在农安县、前郭县、乾安县、通榆县和大安市等5个县(市)开展保护性耕作“高质多补”试点。鼓励其他县(市、区)积极参与试点,由实施县(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技术模式。试点县份可通过适当提高作业补助标准的方式,鼓励应用条耕+免(少)耕播种作业的秸秆覆盖条带耕作技术模式。
(三)补助方式。在稳定一般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的基础上,对条耕+免(少)耕播种作业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通过差异化补助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高质量保护性耕作面积增加,做到“高质多补”。
三、技术要求
保护性耕作“条耕+免(少)耕播种”技术模式主要技术内容是,使用条带耕整机通过秸秆归行、深松浅耕、浅压覆盖、同步镇压等步骤完成播种带耕整地,形成没有秸秆的浅耕播种带,以及秸秆覆盖的免耕带。免耕播种机进行播种作业,出苗后形成浅耕与免耕间错的条带种植模式。条耕机旋耕作业幅宽动土率<50%。条耕播种一体机适用于本技术。
四、实施办法
(一)补助资金。各试点县份要综合考虑试点技术模式作业补助、常规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高标准应用基地补助、实施效果监测点补助等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任务目标科学合理安排使用。
(二)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差异化补助,推进“高质多补”,补助标准由各试点县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和机具保有量,综合考虑玉米秸秆覆盖率,条带耕作和播种作业成本,预判条耕+免(少)耕播种技术、常规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确定补助档次和补助标准。原则上对应用秸秆覆盖条带耕作技术开展保护性耕作作业,较常规免(少耕)保护性耕作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补助方式。试点县份作业补助对象、具体操作步骤、补助发放程序按吉林省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执行。
(四)查验核实。参加试点的条耕+免(少)耕播种作业面积补助查验核实工作,各地主要依据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方式进行。
条耕+免(少)耕播种作业质量核定采用加装在条耕机或条耕播种一体机上的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采集的照片上传至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按照统一算法计算结果判定补助档次,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条耕+免(少)耕播种作业面积核定以终端设备采集的作业数据上传云平台计算结果判定。条耕、播种分段作业的,作业面积按监测条带耕作区域与免(少)耕播种区域的重合面积计算。
对作业面积和秸秆覆盖率有异议的,可通过人工或第三方进行核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档次和补贴标准,形成试点方案。充分发挥高标准应用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现场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让农民了解“高质多补”试点的意义,掌握秸秆覆盖条带耕作技术模式内容要点和适宜区域,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扩面。要加强同“云平台”技术支持单位沟通,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州)要对辖区试点县份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
(二)加强政策联动。试点工作要与黑土地保护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等有关政策有效衔接,推动政策同向用力。在保障增产丰产前提下,发挥秸秆覆盖条带耕作技术特点,推广集成配套浅埋滴灌、苗期深松、分层分次施肥、一喷多促、构建合理耕层等单产提升技术,探索本区域保护性耕作技术优化模式。
(三)加强监督管理。试点县(市)要明确补助作业地块核验标准,完善查验核实和公示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以监测数据作为兑付作业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调度总结。试点县份要根据农时季节变化,加强数据调度,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积极配合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小组,开展对比试验、数据监测、技术指导、培训示范、基础研究等工作,共同探索总结试点效果和适宜技术模式。要做好试点总结评估,为我省进一步优化调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