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建设街、乐文路(凤凰城东区一期)的不动产登记:
刘丽婷、刘广平, 2号楼东至西18门。
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12月25日
公告
本人李立明,申请坐落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15号楼4单元6层6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9.57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