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杨春风 身份证号:220322196602159266 对坐落于梨树县西湖一品1号楼四单元1011室的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规划用途:住宅。面积57.74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