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瞻榆镇中兴街勤俭路(幸福花园一期)不动产登记:
朱艳奎,1号楼2单元4楼西;苗月,1号楼4单元2楼东;石艳军,1号楼4单元4楼东;李占波,1号楼4单元5楼东;于立新,2号楼2单元3楼西;武金明,2号楼2单元4楼西;孙圣杰,3号楼1单元3楼东;孙圣杰,3号楼1单元3楼中;李奇,3号楼2单元3楼东;宫诚诚,3号楼2单元4楼东;左冬玲,3号楼2单元4楼西;曾凡超,3号楼3单元3楼东;李玉红,3号楼3单元3楼西;张永,3号楼3单元4楼西;杜强,3号楼3单元5楼西;刘宝祥,3号楼4单元2楼东;海涛,3号楼4单元3楼西;王棨志,3号楼4单元5楼东;王艳平,3号楼5单元2楼东;朱财,3号楼5单元3楼西;张丽波,3号楼6单元3楼东;杨延明,3号楼6单元4楼东;朱贺贺,4号楼1单元5楼中;付长亮,4号楼4单元3楼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 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公告
本人刘丽,申请坐落在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18号楼3单元4层4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3.95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与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