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季连成,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十委二组,建筑面积:27.94/33.7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8290/0029891号(回迁后地址:朝阳镇颐和城雅园5号楼2单元403室,面积:90.5平方米,回迁协议编号:284号)。由子女季永生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0435-8215876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样子哨供销社,坐落:辉南县样子哨镇建设街,权属性质:划拨,宗地面积:3417.5平方米。土地证号:99-230320273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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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遗失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 辉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四委六组,使用权面积:1116.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65.3平方米,土地证号:230020898号,土地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挂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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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 辉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四委六组,建筑面积:987.7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12688,用途:办公楼,房屋产权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挂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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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 辉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四委六组,建筑面积380.5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012685,用途:车库,房屋产权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挂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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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不动产所有权人:李正爱、崔令日,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经典新城10号楼3单元505室,建筑面积:109.33 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号:吉(2023)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817号,由配偶崔令日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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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不动产所有权人:程喜友、韩桂香, 坐落:辉南县朝阳富强街卓越家园A8号楼3单元405室,建筑面积:86.4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证号:吉(2020)辉南县不动产权第 0001842号,由子女程莉继承该房屋,配偶程喜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子女程莉。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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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维礼,坐落:辉南县辉南镇解放街七委四十五组,建筑面积39 平方米,用途:住宅。产权证号:辉房权证辉南字第0020477号,由儿子张滨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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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维礼,坐落:辉南县辉南镇解放街森经局家属楼(龙湾小区东)2号楼1单元201室,建筑面积58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证号:吉(2020)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9549号,由儿子张滨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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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宋君、付如英,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四委三组,建筑面积:62.8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8048号。由子女宋立德继承该房屋,配偶付如英一半继承权赠与给子女宋立德。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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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书遗失公告
熊建革将坐落在1区5段126号3单元201室新兴南街西永安东路南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批准登记使用权面积:65.18平方米,证号:第082100063号。现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准予补发证书。
遗失声明
张秀标不慎将吉林省巽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具的商品房定金单遗失,编号:0002726,项目名称:英伦印象,房屋总价:114232,首付款35232,贷款金额79000元,订购房屋编号:英伦印象B区4号楼1单元201室,开票日期:2014年9月28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