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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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综合新闻

遗失声明

辉南县绿源生态有机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王佳琳(220421199207050028),将东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东丰县妇幼保健院)给曲锦浩(出生证编号:U220059579)开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门诊特病费用报销单据》遗失:单据一编号:220000202301041110060111702588,单据二编号:220000202303231000110134618730,原发票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陈连发,房屋坐落::东丰县南屯基镇北福兴村五组3-07区号5栋11号,建筑面积104平方米,房产证号:099112,房产证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公告

吉房权永字第1873号,所有人姓名:唐佰俊,共有人数:2,房屋座落:永合乡新安村3组,产权来源:自建,结构:砖木,层数:1,用途:住宅,自然间数:3,建筑面积:84,土地使用面积:270,东集建建字第2989号,土地使用者:唐佰俊,地址:新安村3组,地号:居民点,用地面积270,其中:建筑占地:84,用途住宅,登记原因:依申请登记,证件丢失,声明作废。

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

遗失声明

辉南县辉南镇大阳村三社解凤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土地确权证号码:J2205230062456,声明作废。

声明

梅河口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梅人家项目部负责人杨涛声明:在徐春玲手中的项目印章(梅河口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梅人家项目部公章、财务章及杨涛个人名章)声明作废。

声明人:红梅人家项目负责人杨涛

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于立臣、邵文艳,坐落:辉南县朝阳富强街交警队东侧点式楼,建筑面积:40.29平方米,用途:营业,房权证号:辉房权证朝字第0053725号,土地证号:辉集用(2012)第230021005号。由子女于丽继承该房屋,配偶邵文艳一半继承权赠与给子女于丽。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房屋现产权人王宁与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订的《货币化安置棚户区居民回购商品房屋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军官宿舍区域,房屋所有权证编号:0061348。拆迁面积:25.83平方米;回迁新址:民乐宜居,8栋3单元102室,回迁面积:61.23平方米;协议编号:B002,签字日期:2017年3月27日,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不动产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使用权人:孙林德(房屋档案登记名孙林德)将坐落:样子哨镇河北村,用途:住宅,建筑面积:56.73平方米,栋号:17,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辉样字第00010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样子哨镇自然资源站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仲彦军、方忠华,坐落:辉南镇胜利街林苑小区B13号楼1单元503室,建筑面积:63.53平方米, 用途:住宅,结构:砖混,不动产权证编号:吉(2018)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2423号。配偶方忠华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不动产权使用权人:仲彦军、方忠华,坐落:辉南镇胜利街林苑小区B13号楼1单元503室,权属性质:国有,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63.53平方米,不动产证号:吉(2018)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242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绍华、高凤芝,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七委四组,建筑面积:52.5平方米、39.3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辉朝字第02950号、02951号(回迁:督郡苑3号楼3单元103室,面积:62.62平方米)。由子女刘爽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茂林,坐落:辉南县高集岗镇长青村汤家屯,建筑面积:7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城字第20006840号。由子女李凤伟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遗失声明

双辽市辽西街吉兴村四屯姚广福在双辽市嘉宇富苑回迁的20号楼1单元802室,回迁所得的手续、票据等全部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双辽市服先镇安乐村四屯王万龙(身份证:220382198203032511)在双辽市购买的嘉宇富苑小区26号楼4单元401室住宅楼,因管理不善将原始购楼发票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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