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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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公告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邱毅,坐落:辉南县杉松岗二井区,建筑面积:37.9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无照房号(回迁:卓越家园C12号楼2单元605室,面积:51.5平方米)。由子女邱冠楠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使用权人:孙鑫,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三委一组,建筑面积:62.8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44384号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振、李淑芝,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三委十一组,建筑面积:56.2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14719号,由子女刘绍国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则石、谢永春,坐落:辉南县杉松岗和平街,建筑面积:49.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无照房(回迁:民乐宜居20号楼1单元202室,面积:51.19平方米)。由配偶谢永春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兴德 、张培兰,坐落:辉南县朝阳镇新立村一社,建筑面积:53.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城字第0020125号。由子女张立锋继承该房屋,配偶张培兰一半继承权赠与给子女张立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韩晓光,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二委二组,建筑面积:122.4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20163号,由子女韩松辰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房屋现产权人谭大伟与辉南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签订的《采煤沉陷区补充工程产权置换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杉松岗镇和平街,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无号。拆迁面积:30平方米;回迁新址:民乐宜居小区,11栋,1单元611室,回迁面积:71.3平方米,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更正

本报3月9日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发布的公告,房屋现产权人应为“张冬”,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江西志帮实业有限公司伊通项目部将伊通项目章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长春市博洋律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84RJM981)遗失公章(2201062849875)、法人章(2201062849770)、发票专用章(2201062848203)、财务专用章(2201062849541)、合同专用章(2201062848368)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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