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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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政策法规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仁成,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建筑面积:31.8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房权证朝字第 3000043号,(回迁地址:朝阳镇民乐宜居9号楼3单元509室,面积:60.19平方米,回迁协议编号:455号)由配偶凌祖芹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杨万仁,房屋坐落:辉南县高集岗镇王家屯村任家沟屯,建筑面积:93.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城字第2004435号,由配偶孙淑荣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房屋现产权人张桂英与辉南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房屋拆迁拆迁置换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杉松岗镇新民街,房屋所有权证编号:2000761。拆迁面积:70平方米;回迁新址:民乐宜居二期,B5栋3单元1208室,回迁面积:68.74平方米;协议编号:A0655,签字日期:2017年11月19日,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声明

长春市聚元达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成功汽车合格证一份,合格证号:YK715ZC00035582,车辆型号: SCH1025SCA,车架号:L3HFDABB2PA003475,发动机号:233001510SVA,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李志德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镇赉县不动产权第000762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德

2023年12月27日

声明

权利人:尹奎武,东丰县猴石镇富民村五组,住宅,建筑面积77平方米,吉房权东猴字第241号,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高玉金,东丰县猴石镇高隆村八组,宗地面积270平方米,东集用(2015)第042150350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丛志阳,东丰县猴石镇高隆村五组,住宅,建筑面积72.32平方米,吉房权猴隆字第147号。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丛佩福,东丰县猴石镇高隆村五组,宗地面积270平方米,东猴东集用(91)字第44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王启敏,东丰县二龙山乡丰山村八组,宗地面积270平方米,东集用1248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王文斌,东丰县二龙山乡丰山村八组,宗地面积270平方米,东集用1234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张贵福,张连荣,位于东丰县横道河镇联盟村一组,面积106.6平方米,吉(2023)东丰县不动产权第0006953号,不动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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