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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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要闻链接

公告

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邹成海。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27448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工农街一委一组。签署协议人:陈晓虹。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对采煤沉陷区履行办理产权前期工作过程中,出现该区域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产权证丢失情况,为解决该区域民生问题,我中心决定,可由产权人携带房屋证明信息或者买受人携带房屋买卖协议及相关证明信息,来办理前期产权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中心将公示产权证丢失信息。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房屋征收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我中心将出具产权登记前期手续。

遗失产权证姓名:赵玉山。遗失产权证号:第无号。原房屋地址:杉松岗镇。建筑面积:57.5平方米。

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声明

吉林警察学院21级禁毒专业邵禹豪遗失学生证,学号2101090119,声明作废。

声明

贾凡遗失医师资格证丢失,证号:201022110220106198308150664,声明作废。

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周淑琴,身份证号:220322194402250066。对坐落于梨树县老师范小区31号楼东属3单元301室的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规划用途:住宅。面积75.59平方米。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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