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韩和小李夫妇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孩,今年5岁。夫妻俩在福利院做义工时见到一个3岁男孩,想收养他。请问,小韩和小李能收养小男孩吗?
答: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00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1098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