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梅河口市真味韩面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581MA174U5004,法人:刘峻男,经营场所:吉林省梅河口市维港城一期五楼D47号5-40,许可证编号:JY22225000125990,发证日期:2019年6月3日,有效期至2024年6月2日,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徐白氏,房屋坐落:朝阳镇爱国街四委五组,建筑面积:16.4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 0002729号,由子女徐志安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徐永海,房屋坐落:朝阳镇爱国街四委五组,建筑面积:60.8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02495号,由子女徐志久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徐永海,房屋坐落:朝阳镇爱国街四委五组,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03200号,由子女徐志信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徐永海,房屋坐落:朝阳镇爱国街四委五组,建筑面积:154.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02647号,由子女徐志昌、徐志良、徐志荣共同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俭,房屋坐落:朝阳镇安子河乡安山卜村艳家沟屯,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用途:住宅,回迁后地址(民乐宜居6栋2单元706室,面积:62.63平方米,回迁协议编号:1259号)由配偶:杨树哲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金财、孙忠侠,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一委三组,建筑面积:34.12平方米,用途:住宅。回迁后地址(春佳地产22号楼2单元1304室,面积:96.37平方米)由配偶:孙忠侠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宋玉喜、董玉双,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一井区,建筑面积:86平方米,用途:住宅。回迁后地址(卓越家园C8号楼3单元307室,面积:73.57平方米)由子女宋长禄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
及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亚民,房屋坐落:辉南县团林镇团林村潘家街,建筑面积:101.4平方米,用途:住宅。由长子孙光福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土地证号:1103091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高尚武。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32932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九委一组。签署协议人:孙文武。产权证姓名:张晓桓。产权证号:杉城字第2005005号。房屋原地址:杉松岗镇新民街。签署协议人:于琦。
产权证姓名:王可强。产权证号:吉房权辉字第01433号。房屋原地址:杉松岗镇和平街五委。签署协议人:陈长彬。
产权证姓名:葛成石。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02645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一委三组。签署协议人:刘凤良。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遗失声明
辉南县辉南镇永兴村、复兴村2户村民声明:永兴村一社徐良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土地确权证号:J2205230011936;复兴村三社冯永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土地确权证号:J2205230012608,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