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崔维库, 坐落:辉南镇解放街5委30组,建筑面积:55.05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砖木,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辉南字第000200116号。徐守珍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仁书,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四委一组,建筑面积 63.30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2906 号,由配偶隋国艳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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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金春植,坐落:辉南镇胜利街3委16 组,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13.3平方米,土地证号:辉国用(2009)第230120570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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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使用权人:潘洪涛(房屋档案登记名潘洪涛)将坐落:样子哨镇河南村,用途:住宅,建筑面积:38.26平方米,丘号:3-2-6 幢号 76,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执字第 152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样子哨镇自然资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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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梅兴海,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东凤村东杨家街,建筑面积:48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城字第 0020514号,由长子梅兆峰继承该房屋,配偶董桂琴将房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长子梅兆峰,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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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尹章林,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一委二组,建筑面积 48.7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12376号,由长子尹书平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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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郭树双,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安山卜村安山卜屯,建筑面积:84.5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辉字第/号(回迁后房屋坐落:朝阳镇民乐宜居4号楼3单元909室,建筑面积:73.06平方米,协议书编号:741)由长子郭继伟继承该房屋,配偶马久琴将房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长子郭继伟,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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