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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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沈国明,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建筑面积:5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杉城字第 2001153号。由长子沈奇继承该房屋,配偶张亚芹将房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长子沈奇,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猛、包杨洋,房屋坐落:辉南县经济开发区泰和嘉苑小区18号楼3单元206室,房屋建筑面积:159.83平方米,用途:住宅,权证号:吉(2021)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710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元科,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新民街,建筑面积:40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房权证朝字第3000111号,由长女王春英继承该房屋,配偶杨国范将房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长女王春英,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增运,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建筑面积:52.43 平方米,无照房。(回迁后房屋坐落:民乐宜居15号楼3单元309 室,建筑面积:71.13 平方米)用途:住宅,协议书编号:57。由次子张学峰继承该房屋,配偶陈凤兰将房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次子张学峰,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宝全,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建筑面积 78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辉杉字第 96076 号,由配偶王尚云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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