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淑华,坐落:大阳镇宝山村四组,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房屋权利人:孙茂华,位于建设大街康城家园F栋,面积47.99平方米,房产证号码SY052448,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刘俊辰,位于机械厂商品楼0单元01027室,吉(2017)东丰县不动产权第0005771号,面积104.7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庄宇,屠美玲,位于学富园C座2单元10002室,吉(2019)东丰县不动产权第0001873.0001872号,面积127.7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申请人):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郊支行,坐落学富园C座2单元10002室,吉(2019)东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79号,不动产证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