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20日内提出,逾期将视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曲乃喜。产权证号:辉朝字第无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双凤乡新立村。回迁位置:龙湾朝辉A10 栋2单元403室。签署协议人:许正伟。
产权证姓名:曲乃喜。产权证号:辉朝字第无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双凤乡新立村。回迁位置:龙湾朝辉A9 栋3单元307室。签署协议人:许正伟。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遗失声明
吉林省腾屹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2207211121363,声明作废。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卢桂莲,坐落于1区3段162号3单元201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4年8月20日转让给谷大勇,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31日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王丽娟,坐落于4区2段317号1单元201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6年8月8日转让给宋春蕾,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31日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张振山,坐落于1区12段124号,房屋所有权已于2006年4月18日转让给潘浩,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31日
遗失声明
由于保管不善,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二道村二组胡光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权证代码为220323101206020101J,承包方代表为胡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光
2023年8月31日
遗失公告
产权人:徐兆元 坐落梨树县八委三十五组,面积35.1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梨树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梨树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遗失公告
产权人:徐少元,坐落梨树县八委三十七组,土地使用证号:012979。土地使用证书丢失。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5252002)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准予补发证书。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31日
遗失声明
郭增燕残疾证丢失,残疾证号22028219780421322X,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