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由于曙光镇艾家村四组张元祥自己保管不善,将我单位核发的《确定位置通知书》丢失,编号98010078,现公告作废,特此声明。
梅河口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遗失公告
梅河口市牛心顶镇佳可心食品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社会信用代码:92220581MA16WPEH5J,法人:杨先闯,经营场所:吉林省梅河口市牛心顶镇双泉村一组,许可证编号:JY12225000101401,发证日期:2018年9月6日,有效期至2023年9月5日,声明作废。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波、陶金玲,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无照房(回迁后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阳光颐水铭苑2号楼2单元1505号,房屋建筑面积:80.44平方米)用途:住宅,辉南县御龙苑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编号:004号。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依据:辉南县人民政府出具经核查,该复印件与原件协议一致,该协议原件存档在朝阳镇政府)。特此公告
房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孟宪君,房屋坐落:辉南县抚民镇北关街北关委二组,房屋建筑面积:74.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字号字990063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土地证遗失补发公告
不动产使用权人: 王殿祥,将坐落: 团林镇小城子村何家街屯,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270平方米,建筑面积:68.64平方米,土地档案号:99061号,土地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邵国良,坐落:团林镇保民村,建筑面积:9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城字第2009205号,土地证号:96015号。该房屋由邵淑红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遗失公告
梅河口市众旺源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遗失,社会信用代码:2204211980****2926,法人:于波,经营场所:吉林省梅河口市梅河口市爱民佳苑A区号楼26号门市,许可证编号:JY22205810020055,发证日期:2016年8月17日,有效期至2021年8月16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