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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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专家热线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马国生、刘国芬,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四委二组,建筑面积:28.20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29350号。由五子马志勇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原房屋产权人:陈永玲,现产权人:陈颖。与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定的《货币化安置棚户区居民回购商品房屋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辉南县水利局周边,房屋所有权证编号:0031811。拆迁面积:84.24平方米;回迁新址:东部生态新城馨小区,回迁面积:79平方米、108平方米、108平方米,协议编号:111,签字日期:2019年7月9日,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有争议,请在2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刘晓金。产权证号:杉城字第20002942号。房屋原地址:杉松岗镇新民街。签署协议人:刘玉宝。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根据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5月9日会议纪要精神,县政府授权辉南县自然资源局、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回迁房屋依法进行联合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产权纠纷问题的,由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产权人:绍春艳,房屋坐落:19号楼5单元211号,面积:43.61平方米;产权人:牛元林(杨勇),房屋坐落:19号楼4单元 208号,面积:43.61平方米。

现拟对以上补漏户房屋进行公示,请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的不动产权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声明

辽源市龙山区增宝工程队遗失公章一枚(辽源市龙山区增宝工程队公章),现声明作废。

声明

重庆路活力城肥肠时代商户因个人原因将长春活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租金保证金收据丢失,收据号:3320492,金额:46400元 ,租金保证金收据丢失,收据号:2226426,金额:4200元 ,长春活力城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物业保证金收据丢失,收据号:1008204,金额:15180元,质保金收据丢失,收据号:7782451,金额:10000元,特此声明作废,以后因该收据相应的纠纷由本人承担,与活力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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