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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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特别关注

遗失公告

梅河口市海龙镇革命街一委五组王庆祥(已死亡)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4015,面积:52.1平方米,用途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0435-4715311

梅河口市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康永富,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六委一组,建筑面积:3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11245号。由配偶高淑荣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赵宝山,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新民街,建筑面积:29.94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杉城字第 020001674号。由配偶马俊香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张海玉,坐落:辉南镇解放街5委32组,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面积:200 平方米 ,土地证号:辉国用(96)字第 23022902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吴奎、韩淑美, 坐落:辉南镇胜利街林苑小区B12号楼1单元302室,建筑面积:62.26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混合,不动产权证编号:直(2021)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16025号。配偶吴奎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马国生、刘国芬,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四委二组,建筑面积:26.88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06337号。由五子马志勇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遗失声明

金京君(男,身份证号222424197408280251)遗失残疾军人证,编号:吉军H002364,因公九级,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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