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房屋产权人:袁晓东,与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定的《货币化安置棚户区居民回购商品房屋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辉南县第一中学周边,房屋所有权证编号:0064737。拆迁面积:58.50平方米;回迁新址:东部生态新城馨小区,回迁面积:89平方米,协议编号:179,签字日期:2018年9月29日,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中心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来我中心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20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未在通知时间内提出异议,我中心将视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买卖事宜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王凤翱。产权证号:临时借用铁路土地及建筑物协议书。房屋原地址:沈吉朝阳镇站262公里。签署协议人:王贺。
产权证姓名:梁桂荣。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14077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工农街七委五组。签署协议人:王承利。
产权证姓名:王贵成。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01126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工农街四委三组。签署协议人:李德富。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南增奎 身份证号:220322195706060012对坐落于梨树县东街奉友委13号楼2单元2层203室的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用途:住宅,面积45平方米。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
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6日
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崔秀珍 身份证号:220322194804260021 对坐落于梨树县天阳小区B区1号楼二单元1104室的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用途:住宅,面积71.87平方米。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
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6日
遗失声明
吴凤芹不慎将坐落富强街教育七中住宅楼,证号为(2001)082211740,分摊面积为8.6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证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凤芹
2023年7月26日
公告
本人樊宏珍,申请坐落繁荣街民主路(二小综合楼)西至东第6门,用途商业,建筑面积37.98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