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
梅河口市海龙镇革命街一委一组陈克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8995,面积:71.5平方米,用途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0435-4715311
梅河口市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
遗失公告
梅河口市红梅镇三角线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20519195510051192,经营场所:吉林省梅河口市梅河口市红梅镇红梅街三角线,许可证编号:JY12225000072487,声明作废。
遗失公告
梅河口市小杨乡恒仔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社会信用代码:2205191968****4925,法人:侯宝红,经营场所:吉林省梅河口市小杨乡陈大桥村,许可证编号:JY12225000095982,发证日期:2018年8月6日,有效期至2023年8月5日,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马宪一,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八委四组,建筑面积:22.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辉朝字第 17408号。由配偶孙玉庆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马宪一,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八委四组,建筑面积:11.20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18920 号。由配偶孙玉庆继承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78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马宪一,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八委四组,建筑面积:12.7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19037号。由配偶孙玉庆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德君,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建筑面积:27.88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杉城字第020002405号。由配偶翁玉琴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遗失声明
吕继鹏警官证丢失,警号001809,声明作废。
2023年7月27日
遗失声明
我公司长春红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长春市枫晟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原公章 (编码 2201062036703)、 财务专用章 (编码 2201062034695 )、法人章 (编码 2201062033121)、发票专用章(编码 2201062283991) 丢失,声明作废。
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刘淑清 身份证号:220322194905272400 对坐落于梨树县十家堡镇铁南委的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用途:住宅,面积64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