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宏达二期高层
入住名单公示(补录)
经辽源市宏达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和宏达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确认宏达二期小区高层购楼者入户名单如下:
7号楼505室,赵俊伊(由于开发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摸排错误将曹影更改为赵俊伊),建筑面积127.36平方米。
7号楼804室(由于开发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摸排错误将8号楼804室更改为7号楼804室),张锐,建筑面积87.77平方米。
7号楼1304室,卢光明,建筑面积87.77平方米。
7号楼1003室,吴海军,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8号楼602室,聂飞(由于开发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摸排错误将李志更改为聂飞),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8号楼808室,李荣峰,建筑面积127.36平方米。
8号楼1206室,初丹鹤,建筑面积102.28平方米。
以上宏达二期高层购楼者赵俊伊、张锐、卢光明、吴海军、聂飞、李荣峰、初丹鹤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需要对以上住户进行公开公示,在法定期限内未有人提出异议,将进行商品房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丰县政务大厅一楼)。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金发
电话:0437-6200021
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0日
遗失公告
产权人:王立东,坐落在南湖街西民康西路南4单元602室 /2区16段317号,混合结构,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5.56平方米,产权证号:FQ00141919遗失,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镇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准予补发证书。
镇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3年7 月20日
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徐立军将坐落在兴华街通乾路,用途住宅,建筑面积60.27平方米,证号为通房权证通字第0111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立君
2023年7月21日
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徐立军将坐落兴华街通乾路,用途住宅,建筑面积60.27平方米,证号为通房权证通字第0111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特此声明作废。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将根据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发。
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名称:大安市兴达通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景奇,公章,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名称:大安市艳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艳,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吉林省骏诚商贸有限公司公章遗失,公章编号:2204093047844,吉林省骏诚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2204093048110,吉林省骏诚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章郎鹤臣印遗失,法人章编号:2204093048127,吉林省骏诚商贸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遗失,发票专用章编号:2204093047849,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