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振峰、高会琴,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四委六组,建筑面积:37.88平方米,用途:商业,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22369 号。由长女张静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庆和,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新民街,建筑面积:60 平方米,无照房,(回迁后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民乐宜居6号楼2单元 306 室。回迁后建筑面积:62.63 平方米)用途:住宅。由配偶徐晔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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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谢茂胜,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卓越家园C18号楼1单元502室,建筑面积55.34平方米,房权证号:吉(2020)辉南县不动产权第 0004834号。由长女谢凤艳继承该房屋。配偶杨再琴将房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长女谢凤艳.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毕福佑、王桂琴,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40.78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12363 号。由次子毕海涛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施金成、牛雪梅,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东凤村东杨家街,建筑面积:42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城字第 0021201号。由女儿施苗苗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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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付大庆,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12.09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21456号。由儿子付勇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来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2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买卖事宜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李华义。产权证号:铁路集体职工住宅使用证004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八栋房090栋2号。签署协议人:李伟忠。
产权证姓名:周忠海。产权证号:铁路集体职工住宅使用证9645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铁北。签署协议人:路成海。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遗失声明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凯越自选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JY12203230085877声明作废。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赵革纯,坐落于1区2段42-1号,房屋所有权已于2011年4月25日转让给王晓红,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