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张举坤, 坐落:辉南镇解放街,权属性质:集体,使用权面积:123.90平方米,土地证号:辉集建(96)第23022627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赵承武(赵成武),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五委一组,建筑面积:58.10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05029号,由长子赵庆辉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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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赵承武(赵成武),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五委一组,建筑面积:28.35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05027 号,由长子赵庆辉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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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康桂兰,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星华家园A4号楼2单元,建筑面积:41.8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证号:辉房权证辉朝字第 0059526 号,次女李红霞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一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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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成武,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五委,建筑面积:45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证号:吉房权辉字第/号,由配偶刘毓臻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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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继财,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建筑面积:30平方米,用途:住宅,无照房。回迁后房屋坐落:民乐宜居9号楼4单元410室,回迁后建筑面积:60.19平方米,用途:住宅,由配偶刘殿芹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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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吉林省唯乐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桃花源分公司将法人章李洪杰(编码 2201033005772)丢失,声明作废。
吉林省唯乐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超然街分公司将法人章李洪杰(编码 2201033005772)丢失,声明作废。
吉林省唯乐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部新城分公司将法人章李洪杰(编码 2201033005772) 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
李贵军将吉林省地王职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租赁保证金37625.43元(收据号00001781) 、物管费保证金6975.80元(收据号00002817)、质量保证金10000.00元(收据号00002848)、POS机押金945.92元(收据号00003278)、POS机押金254.08元(收据号00003279)票据丢失,声明作废,收据原件持有人及第三方持有人无权再次向商管公司申请退还此笔款项。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李贵军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