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恩华,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七委五组,建筑面积:80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12212号。由配偶马世珍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恩华,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七委五组,建筑面积:8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10846 号。由配偶马世珍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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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金奎武,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四委二组,建筑面积105.60平方米, 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14658 号,用途:住宅,由长女金少敏继承该房屋,配偶林淑芹将房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长女金少敏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自请,逾期不自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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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金玉, 坐落:辉南镇城关村四社,建筑面积:55.20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砖木,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辉辉字第9602534号。刘兆英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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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产权人:高万利 ,将朝字 产权证号:1001343 ,栋号:12-5-1-602 ,面积:87.11 平方米,房屋坐落:辉南镇胜利街3委12组的房屋产权证遗失,声明作废。
补发公告
辉南镇房产所经审核对上述房屋产权证壹个月无异议将予补发。
辉南县辉南镇房产所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申晓芳,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34.58平方米,房权证号:辉房权证辉朝字第 0059701 号,用途:住宅,由子女刘微继承该房屋,配偶刘庆财将房屋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子女刘微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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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久才,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八委四组,建筑面积:19.10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02013号。由配偶王淑平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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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桂兰、苏洪仁,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八委七组,建筑面积:3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13309号(回迁朝阳小镇16号楼1单元201室,面积:46.78平方米)。由子女苏福勋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买方张万里于2015年1月18日死亡,由配偶黄海艳继承该房屋,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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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长春米地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通化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票据丢失,保证金票据号0001699,金额20000元,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吉林省食间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通过银行转账向长春万达广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路分公司转入履约保证金507700元,收据号3741167;转入水电费押金70000元,收据号3741169;转入物业费保证金62332.34元,收据号3741168;现因收据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