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桑玉金,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太安卜村太安卜屯,建筑面积:59.8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2021)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13102号。由儿子桑继彬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任延春、陈丽媛,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37.97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辉朝字第 08352 号。由儿子任广文、任广路共同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来我中心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有异议议,请在2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王国军。产权证号:辉城字第2003018号。房屋原地址:杉松岗镇和平街。签署协议人:国亚杰。
产权证姓名:张士凯。产权证号:辉城字第09436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十委十组。签署协议人:张艳。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徐晓春,坐落于1区12段270号房屋。所有权已于2006年4月18日转让给潘大林,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声明
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莲花山村三组姜文亮,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丢失,号码220381107232030036JJ,农村土地承包权证丢失,号码220381107232030036J,声明作废。
2023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徐以杰残疾证丢失,证号:2202821978123041134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翟东阳身份证丢失,证号:220203198710305915,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由于保管不善,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杨树村四组张淑英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权证代码为220323106206040060J,承包方代表为张淑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淑英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