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玉杰,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 57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23397号。由五子尹昆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成斌、宋桂琴,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五委一组,建筑面积 54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证辉字第 01052号。由长子王宏亮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武永德、姚庆珍,房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新民街,建筑面积35.68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杉城字第20001973号。由长子武强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我中心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20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王殿兰。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39946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工农街四委二组。签署协议人:宋俊峰。
产权证姓名:贾兴伟。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09376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签署协议人:孔祥辉。
产权证姓名:陈萍。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18859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四委三组。签署协议人:程晓波。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遗失声明
名称:大安市鹤原公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喜臣,公章,不慎丢失(公章编码:2208821161648),声明作废,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通榆县璟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坐落在新发街育才路,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4.15平方米,证号为通房权证通字第6433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通榆县璟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30日
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通榆县璟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坐落新发街育才路,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4.15平方米,证号为通房权证通字第6433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将根据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发。
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30日
公告
本人董博,申请坐落繁荣街民主路(二小综合楼)南至北第30门,用途商业,建筑面积41.22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韩玉勇不慎将坐落开通街建行住宅楼,证号为(2000)082213178,分摊面积为22.4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证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玉勇
2023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王烁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号22032320050228601X,特此声明。
声明
吉林省福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23MA84QWHW40遗失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经本公告声明之日起,之前所有涉及到印章上的文件以及合同类全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