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磐石市河长办组织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开展联合巡河,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实现涉河问题现场办。
他们先后对磐石市明城镇、烟筒山镇、吉昌镇涉河村屯河流的河道治理情况、“清河行动”开展情况及河流水质情况进行检查,对巡河中发现的河边养牛、生活垃圾等问题,进行现场督办。
磐石市联合巡河行动提升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能力。 (于智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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