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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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专题新闻

公告

我中心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20日内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2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衣思平、宋桂兰。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29541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四委五组。签署协议人:王淑云。

产权证姓名:闻智新。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44562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一委一组。签署协议人:杨金光。

产权证姓名:班跃琴。产权证号:杉城字第20002733号。房屋原地址:杉松岗镇新民街。签署协议人:张国芝。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遗失声明

宋林遗失残疾证,证号22032319761021603043,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任力春身份证号:220323197803266624,车牌号:吉C1T498,遗失运营许可决定书:编号220323116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付廷军 闫晓丽将坐落在站前街开通路,用途住宅,建筑面积41.52平方米,证号为通房权证通字第9027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廷军 闫晓丽

2023年5月29日

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付廷军 闫晓丽将坐落站前街开通路,用途住宅,建筑面积41.52平方米,证号为通房权证通字第9027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将根据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发。

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9日

公告

本人赵俊,申请坐落新发街育才路(职教集团)1号楼5单元4层西侧,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7.89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公告

本人单英梅,申请坐落繁荣街团结路(宏都锦绣花园)10号楼3单元3层西侧,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6.57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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